药品中标价与带量采购走向何方?
2020-05-12

今年的全国“两会”即将在本月21、22日开幕。每年的“两会”上,医药界与会代表、委员均会带上经事先讨论将涉及本行业的议案、提案提供应“两会”代表讨论,力图革新完善国策,期盼在正确的导向下使我国医药经济得以快速健康生长。笔者就药品订价影响及带量采购趋势宣布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一、关于药品中标价

“经集采与国谈后的药品中标价格,将决定社会资本投资兴趣”

众所周知,人口老龄化在很洪流平上发动了中国医药经济坚持健康良好的生长态势,而医疗水平提高、低水平全笼罩的医疗包管能力(国家医保、大病医保、大病救助)的提升,以及老黎民的支付能力和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等刚性因素,则为行业生长提供了恒久的动能。

从政策层面看,自2018年以来,尤其是国家医保局建立之后,整个行业的规则爆发了巨大改变,“以药补医”的畸形价值链正在被终结,医药离开的做法倒逼医疗回归实质,依靠销售驱动的粗放式生长模式逐渐被终结,立异驱动正成为企业生长的主旋律。

特别需要重视的是,在新一轮医改中,不少药企受集采、挂网、国谈等因素影响,正在失去或即将失去订价话语权。但也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只有拥有真正的订价权,才是握有未来5~10年吸引工业资本投资的基础,“订价权”三个字背后,包括的是对临床需求的理解、对疾病谱变革的理解、对产品背后技术壁垒的理解以及行颐魅政策的理解。所以,只有拥有相比照较高壁垒的产品,企业才会具有订价话语权,药物立异,是中国医药工业升级的一定结果。

目今,医药立异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战略机缘期,政策情况、资金情况以及大批高条理的人才聚集,为医药立异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资本市场则是立异助推器,也只有昌盛的资本市场,才华抚育医药科技立异。

时下,在药品审评审批节奏加速、新药进入医保报销的节奏也同步加速的大配景下,如何使新药上市后到国家医保谈判前,积累足够有说服力的临床证据,争取更好地抓住1年1次的医保动态调解窗口,是摆在研发型药企面前的机缘与挑战。由于药品是特殊商品,建议关于药品的集采订价纷歧律“接纳唯低价是取”的做法(或取全国平均最低价,因为企业的单位本钱价不尽相同),尤其是对立异药物的订价,允许企业有一定利润,这样才华使我国医药工业有一定的生长空间。行业应该意识到,经集采与国谈后的具有立异技术含量的药品中标价格,将决定社会资本投资的兴趣,这是影响行业生长的要害之一。


二、关于带量采购

“构建科学的医保支付标准体系,推动形成良性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带量采购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的努力偏向”

国家医保局主导的带量采购已进行第二批,有坊间消息说今年会推出第三批。原则上,对过评的药品均会实行带量采购(视品种具体情况由国家或地方组织进行)。同时也推进医保目录准入与支付标准(价格)紧密结合,改变了以往医保药品通例目录调解仅只对通用名(或附加临床使用限制),而不涉及支付标准(价格)的历史。

从目前带量采购的趋势可以看出,不管是对通过国家谈判照旧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行带量采购,都有一个配合点——爆发结果之时,医保支付标准也同时爆发:前者支付标准与谈判“价格”挂钩,后者支付标准与中选“价格”划等号。未来的生长支付标准,将成为药价形成“天花板”的重要因素。药品进入目录后,进入国家集采或各省采购以此标准来挂网,而协议期满续签的药品,则允许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议价”(降价为主)。需要逐渐完善这种采购模式并在省级集采中全面推广,借此构建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体系,最终推动形成良性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可是,由于过评企业的具体情况,泛起有些品种过评企业已达20余家,可是凭据中标企业取“N-1”的原则,对过评企业多的品种,中标企业目前最多也只能6家,这对集采没中标但同样花了大宗人力、物力用于过评的企业有失公允,同样以中标价格崎岖按顺序对供应地区进行遴选,那么在临床实践中,许多地区的患者失去了对心仪药品的选择权。同理,一些临床经验富厚的医生也失去了使用得心应手的品种的时机。同时还泛起了在中标的同通用名药品中,由于中标价格低的肯定遴选用药量大的兴旺地区,反之,不兴旺地区则碰面临使用中标价较高的品种,所以,药品的支付标准也会影响医生处方及患者的选择。

鉴于此,在未来按通用名来进行统一支付的原则下,支付标准将成为一个标杆。建议临床用药应凭据患者担负能力“丰俭由人”,可以做一些选择。以往“一品两规”的做法照旧可取的,这不但会影响医院关于用药的态度,也会影响药企对药品订价的重新考量。

国家医保局带量采购药品在第二次目录中泛起非医保药品理应属于正常情况,因为带量采购的所有文件没有哪一条显示只采购医保药品而不许集采非医保药品。但从多途径、多条理对药品进行采购的维度考虑,一些过评的自费药建议可由卫健委组织医联体或医共体进行团购。同样,一些缺少药则由工信部、卫健委、医保局、商务部等主管部分相互配合予以完成,或是最佳计划。


药品中标价与带量采购走向何方?

今年的全国“两会”即将在本月21、22日开幕。每年的“两会”上,医药界与会代表、委员均会带上经事先讨论将涉及本行业的议案、提案提供应“两会”代表讨论,力图革新完善国策,期盼在正确的导向下使我国医药经济得以快速健康生长。笔者就药品订价影响及带量采购趋势宣布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一、关于药品中标价

“经集采与国谈后的药品中标价格,将决定社会资本投资兴趣”

众所周知,人口老龄化在很洪流平上发动了中国医药经济坚持健康良好的生长态势,而医疗水平提高、低水平全笼罩的医疗包管能力(国家医保、大病医保、大病救助)的提升,以及老黎民的支付能力和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等刚性因素,则为行业生长提供了恒久的动能。

从政策层面看,自2018年以来,尤其是国家医保局建立之后,整个行业的规则爆发了巨大改变,“以药补医”的畸形价值链正在被终结,医药离开的做法倒逼医疗回归实质,依靠销售驱动的粗放式生长模式逐渐被终结,立异驱动正成为企业生长的主旋律。

特别需要重视的是,在新一轮医改中,不少药企受集采、挂网、国谈等因素影响,正在失去或即将失去订价话语权。但也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只有拥有真正的订价权,才是握有未来5~10年吸引工业资本投资的基础,“订价权”三个字背后,包括的是对临床需求的理解、对疾病谱变革的理解、对产品背后技术壁垒的理解以及行颐魅政策的理解。所以,只有拥有相比照较高壁垒的产品,企业才会具有订价话语权,药物立异,是中国医药工业升级的一定结果。

目今,医药立异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战略机缘期,政策情况、资金情况以及大批高条理的人才聚集,为医药立异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资本市场则是立异助推器,也只有昌盛的资本市场,才华抚育医药科技立异。

时下,在药品审评审批节奏加速、新药进入医保报销的节奏也同步加速的大配景下,如何使新药上市后到国家医保谈判前,积累足够有说服力的临床证据,争取更好地抓住1年1次的医保动态调解窗口,是摆在研发型药企面前的机缘与挑战。由于药品是特殊商品,建议关于药品的集采订价纷歧律“接纳唯低价是取”的做法(或取全国平均最低价,因为企业的单位本钱价不尽相同),尤其是对立异药物的订价,允许企业有一定利润,这样才华使我国医药工业有一定的生长空间。行业应该意识到,经集采与国谈后的具有立异技术含量的药品中标价格,将决定社会资本投资的兴趣,这是影响行业生长的要害之一。


二、关于带量采购

“构建科学的医保支付标准体系,推动形成良性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带量采购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的努力偏向”

国家医保局主导的带量采购已进行第二批,有坊间消息说今年会推出第三批。原则上,对过评的药品均会实行带量采购(视品种具体情况由国家或地方组织进行)。同时也推进医保目录准入与支付标准(价格)紧密结合,改变了以往医保药品通例目录调解仅只对通用名(或附加临床使用限制),而不涉及支付标准(价格)的历史。

从目前带量采购的趋势可以看出,不管是对通过国家谈判照旧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行带量采购,都有一个配合点——爆发结果之时,医保支付标准也同时爆发:前者支付标准与谈判“价格”挂钩,后者支付标准与中选“价格”划等号。未来的生长支付标准,将成为药价形成“天花板”的重要因素。药品进入目录后,进入国家集采或各省采购以此标准来挂网,而协议期满续签的药品,则允许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议价”(降价为主)。需要逐渐完善这种采购模式并在省级集采中全面推广,借此构建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体系,最终推动形成良性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可是,由于过评企业的具体情况,泛起有些品种过评企业已达20余家,可是凭据中标企业取“N-1”的原则,对过评企业多的品种,中标企业目前最多也只能6家,这对集采没中标但同样花了大宗人力、物力用于过评的企业有失公允,同样以中标价格崎岖按顺序对供应地区进行遴选,那么在临床实践中,许多地区的患者失去了对心仪药品的选择权。同理,一些临床经验富厚的医生也失去了使用得心应手的品种的时机。同时还泛起了在中标的同通用名药品中,由于中标价格低的肯定遴选用药量大的兴旺地区,反之,不兴旺地区则碰面临使用中标价较高的品种,所以,药品的支付标准也会影响医生处方及患者的选择。

鉴于此,在未来按通用名来进行统一支付的原则下,支付标准将成为一个标杆。建议临床用药应凭据患者担负能力“丰俭由人”,可以做一些选择。以往“一品两规”的做法照旧可取的,这不但会影响医院关于用药的态度,也会影响药企对药品订价的重新考量。

国家医保局带量采购药品在第二次目录中泛起非医保药品理应属于正常情况,因为带量采购的所有文件没有哪一条显示只采购医保药品而不许集采非医保药品。但从多途径、多条理对药品进行采购的维度考虑,一些过评的自费药建议可由卫健委组织医联体或医共体进行团购。同样,一些缺少药则由工信部、卫健委、医保局、商务部等主管部分相互配合予以完成,或是最佳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