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印发了《重庆市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执行“两票制”监管步伐》(以下简称《监管步伐》),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监管步伐》体现,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卖力在职责规模内组织监督检查全市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执行“两票制”的情况。区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凭据职责卖力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执行“两票制”的监督检查。
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在实施“两票制”历程中,应当遵守“两票制”的相关划定。《监管步伐》明确,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按划定实时开具发票,并附销售出库单(随货同行单),做到证、票、账、货、款一致;购进药品时应主动索要发票,将药品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必须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由供货商开具的购销发票复印件;与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购销条约时,必须将执行“两票制”写入条约条款;应当切合“两票制”的其它划定。
《监管步伐》强调,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在执行“两票制”历程中,不得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负面清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另行制定。区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在监督检查中发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违反“两票制”划定的,应当实时通报区县卫生计生部分;发明违反药品治理执法规则的,应当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月1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印发了《重庆市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执行“两票制”监管步伐》(以下简称《监管步伐》),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监管步伐》体现,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卖力在职责规模内组织监督检查全市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执行“两票制”的情况。区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凭据职责卖力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执行“两票制”的监督检查。
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在实施“两票制”历程中,应当遵守“两票制”的相关划定。《监管步伐》明确,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按划定实时开具发票,并附销售出库单(随货同行单),做到证、票、账、货、款一致;购进药品时应主动索要发票,将药品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必须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由供货商开具的购销发票复印件;与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购销条约时,必须将执行“两票制”写入条约条款;应当切合“两票制”的其它划定。
《监管步伐》强调,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在执行“两票制”历程中,不得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负面清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另行制定。区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分在监督检查中发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违反“两票制”划定的,应当实时通报区县卫生计生部分;发明违反药品治理执法规则的,应当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