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明确药品价格重点监测品种以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为主,重点监测品种包括专利药、独家生产药品,市场销量大、临床使用频次高的药品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药品。
《通知》指出,国家发改委将凭据市场情况对重点监测品种进行动态调解,各地价格主管部分结合外地药品市场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监测品种。
在监测内容方面,对列入国家药品价格重点监测的品种,要重点监测出厂(口岸)价格、集中采购中标价格,以及药品实际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变革情况。自2015年10月1日起,生产企业、零售企业和医院等要将有关资料直报国家发改委价格信息系统。
《通知》还划定,药品出厂价及中标价、实际采购价和零售价,划分报送差别的系统。要求报送单位每年4月30日前,报送包括最小零售单位含税最低、最高宁静均出厂价,中标价以及年销售收入和数量等数据,报送口岸价格还应当同时报送原产地和英国、荷兰、法国等12个欧、美、非及亚太地区和国家的价格。
同时,上述价格变换幅度凌驾10%的,药品经营者应自价格变换之日起7日内,实时报送价格变换情况。
《通知》还特别指出,今后价格主管部分将不再开展通例性出厂价视察,改为对价格变换频繁、变换幅度较大、差别地区间价格或与国际价格、同类品种价格保存较大差别的药品,以及群众举报、媒体报道价格不对理的药品,实时研究剖析,须要时开展本钱价格专项视察。
从品种目录来看,重点值得关注的产品包括:外资专利及专利逾期产品,国产化学药中竞品较少、采购金额大的产品,血液制品,中药独家品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品种等。
据记者大概统计,目录包括化学药物255种、中成药225种。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除了缺少品种、血液制品及少部分常用药物,共约80种之外,其余近300种产品基本为各大制药企业的独家或准独家品种,包括了医保目录内险些所有专利品种或原研品种,以及中药独家品种。
由发改委层面制定,涉及300个独家品种、近千家药厂的重点监测目录,主管部分意在何方?新文件的执行,会不会成为收集新一轮降价数据的重要依据?哪些药厂家、哪些品种可能遇到较大的压力?今后药价走势如何?
行业嘉宾有话说: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郭泰鸿
自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革新意见的通知》(904号)下发以来,发改委一直希望建立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对差别的药品,接纳直接挂网、招投标和谈判等差别方法划分进行采购。此前,发改委已经摊开大部分所管药品的最高零售指导价,本次价格监测文件思路也是建立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延续,政府增强监控,市场起主导作用。
可是,药品价格走势的判断目前仍然迷雾重重。主要是目今药品价格治理在横竖向上面,都保存较大的不同。在竖向上,地方的执行与国家的指导思路保存纷歧致,最明显的是地方100个试点都会招标采购中“二次议价”的普遍实施,这违背了国务院各部位的文件,违背了《招标投标法》,也否定了省级招标的实际结果;在横向上,发改委在筹建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卫计委重心仍在药品招标;医保部分的医保支付标准计划尚未拿出来,卫计委主持的中标价和地方政府执行的“二次议价”的采购价与人社部分将要建立的医保支付标准的关系尚未确立;经济主管部分希望药品虚高和虚低都获得重视,可是缺乏话语权。
总体来说,近两年国务院各个部分出台了众多价格治理的文件,可是这些价格文件能否真正有效实施的要害在于两个方面能否管�。阂皇堑胤健岸我榧邸蹦芊窆茏�?二是各地招标强制压价,好比招标方要求必须降价一定的比例,明显不在价格形成机制领域之内,类似的政策能否管住?总的来说,所有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只要在其后有“二次议价”保存,价格形成机制就是劳民伤财的做戏,文件也一定酿成空话。
企业嘉宾有话说:江西省医药行业协会某会长单位卖力人
凭据发改委的思路,药品价格治理将从已往的事前治理(最高零售指导价),向事中、事后治理转变,药价摊开之后,发改委仍要对全国所管药品价格进行监管,尤其是“地高辛事件”的爆发,使得主管部分遭到了巨大的压力,针对全国独家产品、采购金额大的产品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进行价格监测,有利于了解市场主导的现状,以及政府干预政策的制定实施。
由于目录内涉及的多为企业的利润产品,因此企业对政策的实施可能对价格造成的影响很是敏感,但短期内价格监测或许不会对具体产品带来压力。一方面,从主管部分角度,监测的更大意义在于维持市场产品价格的合理稳定,并没有明确将出台其他后续步伐。而发改委在摊开最高零售指导价之后,也意味着不会直接干预药品的价格。另一方面,卫计委层面主管招标采购和价格谈判等,但卫计委和发改委两部分之间的数据共享目前尚未形成,这意味着所监测的独家品种出厂价、各地的中标价和往后的谈判价格,暂时不会全国联网。
而关于部分如地高辛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品种,企业的合理提价反而多了更好的相同渠道,通过价格报送系统,能够让主管部分实时知道产品市场竞争供应情况,未尝不是好事。
《通知》明确药品价格重点监测品种以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为主,重点监测品种包括专利药、独家生产药品,市场销量大、临床使用频次高的药品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药品。
《通知》指出,国家发改委将凭据市场情况对重点监测品种进行动态调解,各地价格主管部分结合外地药品市场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监测品种。
在监测内容方面,对列入国家药品价格重点监测的品种,要重点监测出厂(口岸)价格、集中采购中标价格,以及药品实际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变革情况。自2015年10月1日起,生产企业、零售企业和医院等要将有关资料直报国家发改委价格信息系统。
《通知》还划定,药品出厂价及中标价、实际采购价和零售价,划分报送差别的系统。要求报送单位每年4月30日前,报送包括最小零售单位含税最低、最高宁静均出厂价,中标价以及年销售收入和数量等数据,报送口岸价格还应当同时报送原产地和英国、荷兰、法国等12个欧、美、非及亚太地区和国家的价格。
同时,上述价格变换幅度凌驾10%的,药品经营者应自价格变换之日起7日内,实时报送价格变换情况。
《通知》还特别指出,今后价格主管部分将不再开展通例性出厂价视察,改为对价格变换频繁、变换幅度较大、差别地区间价格或与国际价格、同类品种价格保存较大差别的药品,以及群众举报、媒体报道价格不对理的药品,实时研究剖析,须要时开展本钱价格专项视察。
从品种目录来看,重点值得关注的产品包括:外资专利及专利逾期产品,国产化学药中竞品较少、采购金额大的产品,血液制品,中药独家品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品种等。
据记者大概统计,目录包括化学药物255种、中成药225种。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除了缺少品种、血液制品及少部分常用药物,共约80种之外,其余近300种产品基本为各大制药企业的独家或准独家品种,包括了医保目录内险些所有专利品种或原研品种,以及中药独家品种。
由发改委层面制定,涉及300个独家品种、近千家药厂的重点监测目录,主管部分意在何方?新文件的执行,会不会成为收集新一轮降价数据的重要依据?哪些药厂家、哪些品种可能遇到较大的压力?今后药价走势如何?
行业嘉宾有话说: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郭泰鸿
自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革新意见的通知》(904号)下发以来,发改委一直希望建立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对差别的药品,接纳直接挂网、招投标和谈判等差别方法划分进行采购。此前,发改委已经摊开大部分所管药品的最高零售指导价,本次价格监测文件思路也是建立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延续,政府增强监控,市场起主导作用。
可是,药品价格走势的判断目前仍然迷雾重重。主要是目今药品价格治理在横竖向上面,都保存较大的不同。在竖向上,地方的执行与国家的指导思路保存纷歧致,最明显的是地方100个试点都会招标采购中“二次议价”的普遍实施,这违背了国务院各部位的文件,违背了《招标投标法》,也否定了省级招标的实际结果;在横向上,发改委在筹建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卫计委重心仍在药品招标;医保部分的医保支付标准计划尚未拿出来,卫计委主持的中标价和地方政府执行的“二次议价”的采购价与人社部分将要建立的医保支付标准的关系尚未确立;经济主管部分希望药品虚高和虚低都获得重视,可是缺乏话语权。
总体来说,近两年国务院各个部分出台了众多价格治理的文件,可是这些价格文件能否真正有效实施的要害在于两个方面能否管�。阂皇堑胤健岸我榧邸蹦芊窆茏�?二是各地招标强制压价,好比招标方要求必须降价一定的比例,明显不在价格形成机制领域之内,类似的政策能否管住?总的来说,所有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只要在其后有“二次议价”保存,价格形成机制就是劳民伤财的做戏,文件也一定酿成空话。
企业嘉宾有话说:江西省医药行业协会某会长单位卖力人
凭据发改委的思路,药品价格治理将从已往的事前治理(最高零售指导价),向事中、事后治理转变,药价摊开之后,发改委仍要对全国所管药品价格进行监管,尤其是“地高辛事件”的爆发,使得主管部分遭到了巨大的压力,针对全国独家产品、采购金额大的产品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进行价格监测,有利于了解市场主导的现状,以及政府干预政策的制定实施。
由于目录内涉及的多为企业的利润产品,因此企业对政策的实施可能对价格造成的影响很是敏感,但短期内价格监测或许不会对具体产品带来压力。一方面,从主管部分角度,监测的更大意义在于维持市场产品价格的合理稳定,并没有明确将出台其他后续步伐。而发改委在摊开最高零售指导价之后,也意味着不会直接干预药品的价格。另一方面,卫计委层面主管招标采购和价格谈判等,但卫计委和发改委两部分之间的数据共享目前尚未形成,这意味着所监测的独家品种出厂价、各地的中标价和往后的谈判价格,暂时不会全国联网。
而关于部分如地高辛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品种,企业的合理提价反而多了更好的相同渠道,通过价格报送系统,能够让主管部分实时知道产品市场竞争供应情况,未尝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