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也是该法24年来的第一次修订。
为配合新法实施,上周,浙江省安排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视频集会召开,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分将开展专项整治,严查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不正当竞争典范案例。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严厉查处七大类违法行为:网络违法、商业行贿、混淆仿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
商业行贿行为是“百日执法”行动的查处工具之一。浙江省工商局更是直接点名,将重点锁定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教育、公用企业、社会培训、中介、工程建设等领域,深入开展商业行贿查办事情。
这是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的专项行动,医疗器械企业一旦被查实保存商业行贿问题,也将依据新法被处分。罚款下限10万元,上限300万元,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营业执照。罚款力度比之旧法,大大提高了。
与浙江省工商局的行动险些一致,一份署名为浙江省卫计委印发的文件——《浙江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事情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划定的通知》,于上周在业内流传开来。
该文件明确划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在编在岗事情人员不得索取和收受红包、回扣。
事情人员收受回扣金额缺乏2000元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取消当年评优和职称评定资格处理,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收受回扣在2000-6000元,处理步伐除了上条内容,另有给予记过处分,及暂停医师6-12个月执业运动。
收受回扣凌驾6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岗位品级或者开除处分,暂停医师9-12个月职业运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移送有关部分依法处理。
医疗器械购销反腐风暴正在和即将席卷浙江省,谁将“不幸”中招?
2018年1月1日起,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这也是该法24年来的第一次修订。
为配合新法实施,上周,浙江省安排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视频集会召开,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分将开展专项整治,严查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不正当竞争典范案例。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严厉查处七大类违法行为:网络违法、商业行贿、混淆仿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
商业行贿行为是“百日执法”行动的查处工具之一。浙江省工商局更是直接点名,将重点锁定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教育、公用企业、社会培训、中介、工程建设等领域,深入开展商业行贿查办事情。
这是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的专项行动,医疗器械企业一旦被查实保存商业行贿问题,也将依据新法被处分。罚款下限10万元,上限300万元,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营业执照。罚款力度比之旧法,大大提高了。
与浙江省工商局的行动险些一致,一份署名为浙江省卫计委印发的文件——《浙江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事情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划定的通知》,于上周在业内流传开来。
该文件明确划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在编在岗事情人员不得索取和收受红包、回扣。
事情人员收受回扣金额缺乏2000元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取消当年评优和职称评定资格处理,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收受回扣在2000-6000元,处理步伐除了上条内容,另有给予记过处分,及暂停医师6-12个月执业运动。
收受回扣凌驾6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岗位品级或者开除处分,暂停医师9-12个月职业运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移送有关部分依法处理。
医疗器械购销反腐风暴正在和即将席卷浙江省,谁将“不幸”中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