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药品GMP认证与生产许可证有望“两证合一”
2017-06-0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总局日前宣布2016年度药品检查报告,标记着药品监督治理模式爆发重要转变。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丁建华就此指出,未来药品监管的重心将向监督检查偏向进一步转变,“我们考虑在未来探索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GMP)认证与药品生产许可证‘两证合一’,并增强事中事后监管”。

 

  丁建华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体现,目前药品GMP认证已下放到省级食药监管部分,总局从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药品GMP认证申请,药品GMP认证将不再是企业的"�;ど�"。

 

  丁建华说,药品GMP认证是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历程中所应遵循的基本的、一定的要求,药品生产历程原来就应凭据规范进行,这一标准所规范的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历程。他强调,包管"连续合规"是企业生产的首要责任,药化监管司将加大对企业和产品的检查来增进"连续合规"。

 

  " 药品GMP认证就相当于颁给药企一个五年有效的及格证,纵然企业不凭据规范生产也会认为有政府认证的担保而规避自身责任。"丁建华说,在未来取消以事前认证认可形式的监管之后,并不料味着药品质量标准会降低,药企将面临越发严格的种种检查,特别是事先不见告的航行检查。

 

  凭据药品治理规则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治理部分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凭据国务院药品监督治理部分依据药品治理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组织生产。

 

  目前我国实施的药品GMP认证是在参照国际标准的基础上,于2011年3月开始实行的,通常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生产线都不得生产,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格认证"。作为质量治理体系的一部分,药品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历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过失等危害,确保连续稳定地生产出切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CFDA:药品GMP认证与生产许可证有望“两证合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总局日前宣布2016年度药品检查报告,标记着药品监督治理模式爆发重要转变。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丁建华就此指出,未来药品监管的重心将向监督检查偏向进一步转变,“我们考虑在未来探索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GMP)认证与药品生产许可证‘两证合一’,并增强事中事后监管”。

 

  丁建华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体现,目前药品GMP认证已下放到省级食药监管部分,总局从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药品GMP认证申请,药品GMP认证将不再是企业的"�;ど�"。

 

  丁建华说,药品GMP认证是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历程中所应遵循的基本的、一定的要求,药品生产历程原来就应凭据规范进行,这一标准所规范的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历程。他强调,包管"连续合规"是企业生产的首要责任,药化监管司将加大对企业和产品的检查来增进"连续合规"。

 

  " 药品GMP认证就相当于颁给药企一个五年有效的及格证,纵然企业不凭据规范生产也会认为有政府认证的担保而规避自身责任。"丁建华说,在未来取消以事前认证认可形式的监管之后,并不料味着药品质量标准会降低,药企将面临越发严格的种种检查,特别是事先不见告的航行检查。

 

  凭据药品治理规则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治理部分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凭据国务院药品监督治理部分依据药品治理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组织生产。

 

  目前我国实施的药品GMP认证是在参照国际标准的基础上,于2011年3月开始实行的,通常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生产线都不得生产,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格认证"。作为质量治理体系的一部分,药品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治理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历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过失等危害,确保连续稳定地生产出切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